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
当前,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呈现多点散发、局部聚集态势,我省“外防输入 、内防反弹”压力持续增大 ,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,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严格入口管理,筑牢外防输入防线
所有来陕返陕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或酒店报备,并通过“陕西一码通 ”等平台完成信息登记 ,机场、火车站 、长途客运站、高速公路出口等入省关口,严格落实体温检测、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 、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措施,对高风险区来陕返陕人员 ,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”;对中风险区来陕返陕人员,实行“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”;对低风险区来陕返陕人员,实行“3天2检 ”健康监测 ,并倡导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,对入境人员,实施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管理措施,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 ,坚决堵塞输入漏洞。
强化重点场所防控,减少人员聚集
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 、餐饮单位、文体娱乐场所、旅游景区 、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养老机构、监所等重点场所,须严格落实测温 、扫码、戴口罩、通风消毒 、“一米线”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,旅游景区、影剧院、图书馆 、博物馆等场所实行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 ”管理,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%,提倡“红事缓办 、白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 ,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,会议、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,确需线下举办的 ,按照“谁举办 、谁负责”原则,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,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。

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,做到早发现早处置
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、药店、诊所等“哨点 ”作用,零售药店销售退热、止咳 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“四类药品”须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,各类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,确保“应检尽检” ,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,确保不漏一人,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 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 、腹泻等症状 ,请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。
加强社区(村)防控 ,守住基层防线
社区(村)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,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,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,要严格落实“足不出户、上门采样 ”等管控措施,并做好生活保障和人文关怀,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,主动报告个人涉疫信息,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对瞒报、谎报 、迟报涉疫信息,或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
做好个人防护,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义务
请广大居民继续保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 、少聚集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,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测温 ,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,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,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,共筑免疫屏障,坚持非必要不出省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 ,如确需出行,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,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,返陕后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。
保障物资供应,维护正常秩序
各地要统筹做好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,确保市场供应充足、价格稳定,要关心关爱隔离人员、封控区群众 、一线防疫人员及其家属,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,要保障群众正常就医需求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,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 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让我们携起手来 ,坚定信心 、同舟共济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共同守护我们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和三秦大地的健康安宁。
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X月X日